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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被地摊文学吹捧起来的“民族英雄”,何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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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引言 《说文解字》说:''史,记事者也;从又持中,中,正也。”一方面,历史作为客观存在的事实,是不可改变的;但另一方面,历史却又是由人书写的,是靠着记载历史的人所呈现在
引言
《说文解字》说:''史,记事者也;从又持中,中,正也。”一方面,历史作为客观存在的事实,是不可改变的;但另一方面,历史却又是由人书写的,是靠着记载历史的人所呈现在人的面前的。
也正是因此,对于史实的书写,即便是写史者理性客观,也难免会加入主观情感。而最真实的历史,显然也已经不可能还原了。但是这种“不能还原”却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肆意的书写、解读历史,历史也绝不是唯心者中的“小姑娘论调”,它是很难被证实,但却可以证伪。
而在现代社会,得益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、信息获取的多样化,人们也可以轻而易举地接触到史书。但是,同样也正是因为这种信息获取上的多样化,也导致了地摊文学的广泛传播。
所谓的地摊文学,指代的是低俗、庸俗的文化的统称,它们的特点除此之外还有着通俗易懂、符合人们期许的特点。可以说,这些地摊文学的广泛传播不仅不利于好的三观的形成,更是让人们在甄别真假上备受困扰。
而表现在历史人物的描写上,这些地摊文化的作者更是有着明显的主观臆造,混淆视听的做法。这一点在冉闵、李鸿章两位历史人物身上可以说体现得淋漓尽致,在他们的描写影响之下,这两位可以说成为了赤胆忠心的民族英雄,以致于现在网上都有无数的拥簇。
“地摊上的”民族英雄冉闵
不得不说,对于处于历史节点上的历史人物,地摊文学的作者都有着极其敏锐地把握力的。这样的时间段、历史人物,无疑在他们的身上都是有着明显的矛盾冲突的,他们的故事对于大众而言也都是是有着极强的吸引力的。
冉闵,就是这样一个历史人物。
处于十六国时期的冉闵,当时正值汉民族式微,而他则建立了“冉魏政权”,亦是有着杀胡令这样的政策。于是,在地摊文学之中,冉闵被冠以了天王、大帝的称号,而冉闵的形象也就成了一心为汉、正气凛然的民族英雄,藉由此产生的影响就是很多人对他推崇备至,甚至于一些不明就里的“历史爱好者”更是选择不远千里前往冉闵纪念园进行祭奠。
可事实上,这样的描写显然是唯心的写法,是不尊重历史史实的。在历史上,冉闵的真实形象更是与所谓的民族英雄形象大相径庭。
当历史的车轮行至西晋,这样一个对于汉民族而言极其危机的时代之时,因为西晋八王之乱的涤荡、国力上的衰微;中国古代气候上的变冷趋势,各种自然灾害的频发,在这一系列的内外因综合作用之下,活跃于塞外的游牧民族乘虚而入。
不同的信仰、不同的生活方式、长期的宿怨,也让居于北方的汉人的生活环境岌岌可危。毕竟晋朝王庭可以衣冠南渡,但大量的民众却不能也没有资本南渡。
而冉闵,这样一个出身于武将世家的人物,也登上了历史舞台。
在地摊文学之中,冉闵在十一二岁时亲人便为胡人所杀,后来冉闵忍辱负重二十余载,终于最后得报国仇家恨。
可事实是,冉闵在被后赵武帝石虎收为养孙之后,不仅与其父有着与东晋交战的记录,还取得了颇为耀眼的战功;石虎对于冉闵也是十分倚重,冉闵之父冉瞻甚至还是为了后赵而被匈奴所杀。
可以说,冉闵对于所谓的华夷之分、正朔与否,显然是没有“忍辱负重”的概念的。而至于杀胡令的颁布,则更是出于政治利益的措施,而且这项措施的范围可绝不只是“杀胡”。
在石虎去世之后诸子争位,在《资治通鉴》中记载石虎之子石遵对石闵(也就是冉闵)许以高官厚禄,可在石遵上位后并未遵守承诺,手握大权的石闵自然不能善罢甘休,便在石遵有意设计谋害自己之时,先下手为强,反杀了石遵,扶立石鉴。
这样的一起“专擅大权”的举动,自然也引起了后赵石氏的不满,于是密谋诛杀石闵的不计其数,最终石闵终于在判断胡人难为他所用之后颁布了杀胡令。而在这之后,冉闵去掉石姓,可是彼时的他所改的不过是李姓,石鉴的皇位甚至都得以保存;直至月余之后,石闵才在石鉴又一次预谋谋杀他之后,将石鉴以及石虎之孙尽皆诛杀,随后他称帝、建立冉魏政权。
可以说,杀胡令的颁布是他的不得已而为之,是政治利益的需要,而非民族大义。而且关于这项法令的执行,无论是在《晋书》还是《资治通鉴》中都记载了“于时高鼻多须至有滥死者半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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